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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密暴力

什麼是親密暴力?

她/他昨天對我說了很多很殘忍的話,我嚇到了,但她/他說,之所以會說這些話,是因為她/他愛我,對我好才這麼說的……我該不該相信她/他?

她/他威脅我,如果不跟她/他復合,她/他要發黑函給我的上司與同事,讓我身敗名裂……我該怎麼辦?

爭吵中,她/他重重地打了我耳光,我安靜下來了,後來我們誰也沒有提起這個意外……我被家暴了嗎?

她/他打電話來,說她/他現在人在頂樓,如果我不去,她/他會立刻從頂樓跳下去……這樣一再重複的情況,我不知道還能撐多久?

她/他打了我,混亂之中,不知道為什麼,我也讓她/他受了傷……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?

 

兩個人在交往過程中或分手後,因為糾紛、衝突衍生各種形式的暴力;或一方為了控制對方的思想、價值或行為,而採取暴力的手段,形成一種「習慣使用某些形式的暴力控制對方,讓對方聽命行事」的模式,這就是親密暴力。這裡所謂的暴力行為並不單指肢體上的傷害而已。

親密暴力是一件令人難以察覺與辨識的事情,尤其是正身處其中的人,有些人誤以為只有肢體暴力才算是親密暴力,有些人則誤以為只有發生在異性戀夫妻、男女朋友間,才算親密暴力。事實上,親密暴力的類型包括精神的、情感的、心理的,也包括經濟控制、行動控制與性暴力。在同志伴侶間,威脅要公開對方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,更是一種常見的暴力類型。親密暴力在夫妻、男女朋友、同志伴侶身上,都有可能發生。

​親密暴力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激烈的狀態,通常在暴力發生之後,施暴者會道歉,並承諾改變暴力行為。受暴者往往因期待對方的正向改變,而忽略了關係中的暴力模式。施暴者也可能會試圖讓受暴者覺得自己應該要為暴力行為負責。舉例來說,有些人可能會向受暴者說:「都是你引發的」、「真正要改變的是你」、「都是你的責任」……等等。久而久之,原本應該要被看見的焦點:暴力的本質、關係裡的暴力模式,便逐漸被模糊掉了。

談論暴力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在一段不良關係裡,要分辨是否有暴力行為更不容易,有些人甚至因為長期經歷暴力而產生無助感,或因為各種因素無法離開這段關係。身為同志的我們從小到大,很少有人會告訴我們怎樣談感情,怎樣與伴侶相處,怎樣的情緒是我們可以忍受的,媒體上所呈現的情感關係多半是異性戀情節,而且往往過於羅曼蒂克、過於完美,與真實的伴侶生活有落差。當我們進入同志伴侶關係,也欠缺尋求協助的經驗,甚至不知道資源在哪裡。受暴者更可能因為被施暴者威脅曝光同志身分,或害怕受到更多孤立與威脅而不敢向外求助。

同志伴侶間的暴力也算家暴嗎?

民國96年,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同性伴侶納入保護範圍,只要你被前任或現任的同性伴侶施以暴力對待,是可以向家暴防治專線113、警察、家暴中心等單位求助的,也可以聲請相關的家暴保護令,保護你的人身安全。